人把我关在厕所里一整天。 我只在那里呆了两年,就和一个女生一起逃了出去。 那时我才发现,原来逃是个很美好的动词。 一开始我们只是在饭店后面洗盘子,没有钱,但每天有两顿饭,夜里还许我们在角落里睡觉。 后来我在饭店里认识了唐姐,她把我带到她的歌舞厅,那是我第一次有自己的房间。 唐姐对我很好,认我作干女儿,工作也不过是唱唱歌跳跳舞。那个世界实在是和我太不同了,我恍惚了很久,才逐渐接受我好像终于走出了那座山。 也是在那里,我认识了莫谦,那年我16岁。 他指着电视机问我想不想成为里面的人。 好像我已经忘记怎么回答他了。 他改了我的名字,我不再叫余盼儿,而是余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