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必须在第一次时给予冲击才行。
“你得为了我射精。”
这可说是脱离常轨,是犯罪者的逻辑。而且犯罪种类还是强奸。如果没交往关系,就只能下定决心了。
不对,即使有交往关系恐怕也不行。
然而犯罪者却找到了肤浅思考与下流欲望的矛头。
这是不幸的事。是无法看清状况的证据。肯定无法冷静。
因为是过来人说的,所以肯定没错。
就像醉鬼说“我没醉”的惯用句一样。
富野姬华醉了。
与其说去做爱,不如说去强暴他比较正确。
说起来,只要秀知道我是来侵犯他的,他一定会很失望。
虽然我改变想法,认为不能让他失望,但这不是中断行为的深思熟虑,而是开始行为的深思熟虑。
要怎么做才能不让他发现我从一开始就打算强奸他呢?
说来丢脸,但我的想法很幼稚。
一进房间,我立刻和秀躺在床上。
秀不太喜欢这样,但只要我招手,他就会回应。
这样之后只要说他让我欲火焚身,他应该就会以为我从一开始就没那个意思。现在想想,根本是露馅了。
我们拥抱了三十分钟左右后,我用力抱紧秀,给了他交往以来的第六个吻。
这次是深吻。
由于是第一次的行为,秀想放开我,但我用力阻止他。。
从这时起,我就确信了。
确信我的体力比秀好。
不知道是从小学高年级开始学习综合格斗技的缘故,还是从国中开始慢跑的缘故。
总之,我确信自己无论是单纯的臂力,还是从格斗技的角度来看的臂力,都不会输给秀。。
秀的骨骼比我粗,力气却比我小。
绝对不是因为我太胖……应该吧。
我结束长时间的接吻,看着秀的脸。
他眨着眼睛,露出困惑的表情,简直就像天使一样惹人怜爱。
我胸口紧缩的感觉,让我忍不住起鸡皮疙瘩。
“来做吧?”
这时,他果然犹豫了。
他想说些什么,嘴唇动了动,但我不会让他说出那句话。
我再次强硬地抱住他,亲吻他。不对,应该说“逼他”才对。
之后,我在秀的脸上亲吻,用舌头舔他的耳朵,亲到脖子上留下痕迹。。
与此同时,我脱下衣服,脱下秀的衣服,轻轻捏着乳头,用手指沿着肚脐的入口舔。。
做到这个地步,秀终于开口了。
“不、不要……”
他这时陶醉的表情,红通通的脸颊,断断续续的声音。
我怎么可能忍得住。不对,应该说他那副模样反而煽动了我。
“明明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