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您当初就不该去旅店找他,也就没有后来的风言风语。”葛菲对于帝都对于智力通天的小姐被污蔑很不服气。
“葛菲阿姨,您在生意上可以说是个中高手,可您在这件事情上,还是没有看透。”可拉米轻抚着玫瑰花,悠然地说着,一点也没有被乱糟糟地言论打扰的样子。
葛菲听到小姐的评价,不禁想到那个小贵族潦倒在旅店30天不出门的情形。那天,小姐突然说:要出来了。葛菲撇着嘴不信,问道:“您怎么知道他一定会出来?”
小姐给她了一个白眼,用力地说:“因为他是我的男人!”
比克大叔还是迈着粗犷的脚步来到可拉米的身边,笑道:“小姐,您猜的真准。那小子果然苦着脸躲在营帐里睡大觉,连刚刚得到的千人军备也没有去领。”
可拉米递给比克大叔一碗清水,道:“大叔,您把纸条给他了吗?”
“给了。”
孟由最希望的是天上能下金币,可下了一张纸团,是什么意思?本想扔掉,可无聊之下打开看看吧。
奴隶营!
上面就三个字,可这三个字却解决了他一千兵员的大问题。是那个高人看上了我老孟的资质,您收我为徒弟,我不反对。老孟等啊!一直等到天亮也没有高人前来摸他的根骨。天啊!一夜没睡。
帝都奴隶营是个奇怪的存在。奴隶营的士兵是全军战力最强大的战士,装备是最差劲的地方。冲锋在最前面的是这些人,死得最快的是这些人,每场战斗都是一次残酷的竞争,只有适应战场的勇士才能回到奴隶营等待下次的竞争。奴隶营的战士没有主人,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是死囚犯,他们的生命被一张张魔法卷轴操控着,不能反抗!奴比斯原本是帝国将军却因为保护自己的人民而违抗军令被帝国军部打进奴隶营;克里克是一位青铜斗师,因为得罪贵族而被定为奴隶;戴克斯曾经是英勇善战的帝国勇士,却因为拒绝贵族强迫他向平民举起大剑而被扔进奴隶营;还有……
这些随时反抗主人的奴隶没有任何贵族愿意撕破主仆契约卷轴,认领这些奴隶。慢慢奴隶营变成了军队的附庸,送死的前锋。
今天的奴隶营来了一个年轻的贵族千夫长,很久没有新鲜事的奴隶们纷纷议论起来。
孟由的千人队会配给一个千人奴隶营,这是孟由从来没有想到的。如果不是那张小纸条,他也不会去军部打听奴隶营的事情,谁知道不打听不知道,一打听吓一跳。这哪是什么奴隶营,简直是人才中心。可喜的是每个千人队不仅可以获得一个千人奴隶营,只要是贵族还可以认领五千奴隶作为家兵,前提是只要你敢!当然,还要养得起。
孟由来奴隶营之前好好准备了一次演讲,为的就是可以打动这些别人眼中避之不及的奴隶。奴隶营的空气总是带着一股酸嗖的味道,还夹杂着刺鼻的汗臭。一万多个奴隶黑压压地站在孟由的面前,一个个睁着昏昏欲睡的眼睛溢出颓然和戏谑的眼神。
大家都像看猴子一样欣赏着这个没事找事的傻贵族在高台上表演,不过接下来的演讲彻底颠覆了他们对贵族的偏见。
“众位勇士们!我,未来玛瑙领领主拉斐尔。孟由需要你们!”
哈~哈~下面一阵大笑。
“不要笑!我不需要奴隶!”
下面一阵死灰般的安静。
“我会给你们荣誉;我可以给你们个家;我可以给你们需要的美好生活以及你们未来的孩子,他们将不再是奴隶!”
下面一片哗然。
“但是,我需要你们的忠诚!我可以撕裂你们的契约卷轴,成为你们的主人,对你们负责。我拉斐尔。孟由负责你们的生命,负责你们的孩子、家庭和老人。这是我,玛瑙领领主的承诺。即使现在我还做不到,不过半年后,我将带着你们踏上玛瑙领的土地,那里将是你们新的开始。相信我的,愿意跟我走的,站在右边!不相信的站在左边。”
一万奴隶楞了很久,孟由站了很久。一直到日暮西山,奴比斯、克里克、戴克斯率先站在了右边,往日欠过三人命的奴隶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
三千壮士!已经远远高于孟由的估计。想要改变一个人对与一个群体的认识,不是一朝一夕的,能够得到三千壮士的跟随,已经是奇迹了。
孟由在奴隶营里,当着三千壮士的面,问三个率先跟随他的不凡奴隶。
“报出你们三个的名字。”
一脸络腮胡子的中年壮汉大跨步走出道:“我是奴比斯!”
方脸阔口的青年汉子出列道:“青铜斗师克里克。”
最后一个双肩皮肤晒得爆裂的壮硕青年走出,发出雄浑的声音道:“勇士戴克斯!”
果然都够傲气的,没有一个多说一个字。不过孟由还是很欣赏他们的胆魄,有才能的人就是有点恃才傲物。人才,才是孟由现在最缺的!
只要你是人才,你敢来我孟由就敢用,一股豪气顿生。孟由大跨步走下高台,对着三人诚恳道:“你们都是人杰,既然入了我的帐,以后就是兄弟。现在我认命:奴比斯为第一千人队首领;克里克为第二千人队首领;戴克斯为第三千人队首领。马上把你们手下的名字给我报上来。”
是、是、是
三人归队统计人名不说,孟由为了多出的两千奴隶,却要和奴隶营军官好好地打打交道。
本来以为要和奴隶营军官磨嘴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