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明允:……
完全跑偏了,他以为小天爷会告诉他范克墉的计划,罢了,长得就不是能赢他的样子。
这家伙的想法还是那么天真,虽然萧明允也认为,范克墉应该按照小天爷期望的那样。
但是,他或许可以迫使一位罪犯那样做,却无法盯着大庆所有的罪犯,所以还是看衙门如何运作吧。
怕坐牢丶怕赔偿丶怕刑罚丶怕连累家人丶怕死,有害怕的东西,在犯罪之前就会慎重的考虑,就还有救。
律法存在的作用之一,就是震慑罪犯,让他们害怕犯罪的成本,从而减少犯罪的发生,希望范克墉是个怕死的人吧。
当然了,律法尚不完善,衙门也并不完美,就像今天,找人做假证的不是吉祥,也不是范克墉,而是主持公道的知府,瞧,只要想定一个人的罪,就一定会有办法。
小天爷:「那什么是没救的人?」它当然知道萧明允在想什么,但是它不说。
思想不构成犯罪,行为才构成犯罪,万一人家还没怎样,萧明允先动手了怎么办?
萧明允:「什么都不怕的人」
小天爷:「你啊?」
萧·真的没有很爱杀人·明允:……
站在律法的角度,范克墉提出的要求十分合理,知府丶主簿丶和文书,在商议如何解决,范克墉却已经后悔了,要是不提这件事,他早就能走了。
事已至此,他也不能改口,突然不要了,知府一定会揣测他突然不要的原因,会怀疑他赚钱很容易,会调查他财产的来源。
说他心中有愧?他和吉祥的主仆关系,实在算不上好,怎么可能突然有愧?范克墉一颗心七上八下的,别提多难熬了。
好在萧明允也在等,章飞炎的效率高得出奇,最终,案子是这样判的:
人牙子把范克墉的五两还给他,范克墉把吉祥的医药费丶精神损失费丶工钱,共计十七两,还给吉祥。
原告没有要求,知府却这样判了,传出去谁不说一句知府大人爱民如子?
就是范克墉的脸色有些难看,罢了,如果出点银子,就能尽快离开衙门,那就出点吧。
至于那个看出他身份的人……先离开衙门再说,私底下的办法多的是。
断了案,宣布了判决,知府大人便先行离开了,善后工作有官兵和文书,吉祥叩谢过章飞炎,拿了银子,就跟着萧明允走了。
知道范克墉在担心什么,萧明允特意先他一步,离开了衙门,希望范克墉聪明一点,能看懂他先走的意思。
从头到尾,萧明允都没有做什么,话都没有多说一句,他只要站在那儿,章飞炎就不敢在这桩案子上出一点差错,亏欠这种东西,真的……
做九江府知府之前,章飞炎是萧思谦的部下,农民身份入伍,骁勇善战,他受到萧思谦的赏识,一路提拔为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