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尔乞部。
大半夜的,老钱拎了一壶酒,朝部落首领硕达的营帐走去。
“钱老哥,这么晚了还没睡啊?”
有巡逻的人看到老钱,不仅没有询问他为啥半夜靠近首领营帐,反倒还趁机打招呼笑脸相对。
老钱自从来到克尔乞部之后,因为性格随和且更关键的是,他能通过与贺兰部的关系弄来很多物资!
不管是吃的喝的,还是穿的用的,但凡是在克尔乞部想要却寻不到的东西,找老钱,绝对没有问题。
在吃穿都紧巴巴的时候,老钱这样的能人自然受到众人的追捧。
因此,哪怕他没有任何的职位,仅仅是以客卿的名义,穿着粗布麻衣在部落里行走,可也没人敢招惹他。
别人穿粗布麻衣那是真的没有合适的衣服,而老钱人家那是善良好心,不赚黑心钱!
就连克尔乞部的首领硕达,都要将老钱当座上宾捧着,甚至恨不得要和老乾结拜成异姓兄弟,更别说部族里的其他人了。
老钱举起手中的酒壶,笑呵呵道,
“在柜子里翻出一壶好酒,得知三王子殿下和首领大人还在宴饮,我专程送来孝敬二位的!”
巡逻之人听说是酒,馋得喉咙都动了动!
酒啊,在当下可是珍贵的好东西!
至于好酒,他们这种人更是没机会喝的!
可老钱是谁啊,这段时间跟他关系近的人,都得了不少好处。
于是,瞧见这位巡逻的小头领眼馋的模样,反身走回来靠近,然后从衣袖里拿出个小酒囊,偷偷交给对方道,
“兄弟,这个送你!”
老钱的小酒囊虽小,但是在当下的巴兰草原很流行,毕竟物资紧缺的时候,能弄到一点酒都不容易,早就不是以酒缸装酒的时候了!
毕竟,酒囊再小,但也有酒对不?
老钱笑着转身,朝营帐而去。
可那小头领却紧紧抓住手里的小酒囊,心潮澎湃!
“钱老哥,真是个大好人!”
克尔乞部的人曾经都非常健壮,毕竟,他们这个部落就是以勇武称霸草原的,所以各个都是能喝酒,能吃肉的狂人。
可当吃饱饭都成问题的时候,喝一口酒就变成了奢侈事。
至于吃肉,那更不能想了!
毕竟,族内的老马只要有一口气,就不能杀,那是仅有的战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