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统清单条文上,对全部华约国家是同一套管制目录,没有任何区别对待。
但在实操层面,东德是华约里审批门槛最低,民用两用技术最容易拿到许可证的国家。显着优于几个被重点划为“红线”的国家。
造成这种差异的最主要原因,是西德的特殊诉求。
从70年代起,两边就长期开展民用设备、化工、纺织、仪器贸易。80年代已经建立起成熟的商务通道,民用贸易体量巨大。
西德的“deutschlandpolitik”,希望维持两边人员、经贸往来,以经贸接触换取缓和。从而主动推动对东德民用技术放宽个案审批,持续在巴统内部为东德的民用项目游说。
但是,西德对东德的主要出口门类中,就包括了民用电子设备。如果东德具有一定的自主生产能力,必然会影响西德的出口。
所以,be与东德两家公司的生意,并不能从西德获得助力。
但是,曲某人和be深度参与欧洲无线通讯技术研发,西德是项目核心参与国之一。
二者一个是主要核心技术提供方,一个是设备供应方,利益上没有冲突。
曲卓在戴英投的硬盘和实验室仪器,be与几家西德供应公司属于间接合作。
最重要的是,be公司持有大量先进专利。曲某人本身有与日俱增的学术地位和应用化科研能力。
综合利益角度考量,西德背地里如何不好说,明面上不会公开制造障碍……
东德两家公司的运气不错。
去年be伦敦分公司首次向巴统,申请bepr16对华约国家授权,被卡住了。原因是veb
funkwerk公司有军民双重背景。
戴英贸工部也只批准了bepr4的授权,对8位芯片持保守态度。
去年12月31日迎来转机。
老美基于自身利益,放宽了嵌入式微处理器管制,为be的申请提供了政策窗口。
在使用了一些“公关手段”后,戴英贸易工业部出口管制处,给“bepr8”签发了逐案个别许可证(iel)。
巴统巴黎总部也不出预料的,于今年第一季度的常规会议上,基于消极放行(无人反对即通过)原则,批准了bepr16……
虽然四月初就拿到了批准,但不是获批就能立即执行。
be要在与东德两家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后,基于巴统电子类限制条款模板,提交一堆合约细则和承诺书。
这是一个极为繁琐和拖沓的过程。来来回回折腾了好几个月,八月中才完成所有流程。
限制条款堪称严苛,足有七大类,二十七小类,上百条……
第一大类是应用领域限制。
包括最终用途限定、终端产品白名单、禁止用于通用性计算机、以及对有军工背景的veb
funkwerk公司的特殊限制条款。
第二大类是性能参数封顶。
包括主频上限、存储器寻址上限、运算性能封顶和屏蔽高速通讯接口。
第三大类是封装与温度等级限制。
包括温度等级锁死在商用级、禁止提供陶瓷和无铅军用级封装、屏蔽“不可解密”版本、限制耐振动和耐冲击等级。
第四大类是生产与技术转移限制。
包括工业衍生型号不得在东德本土流片、ip授权范围、半路开发限制和禁止逆向工程。
第五是包括年度实物盘点、最终用户报告、系列号追溯和不接受“第三方托管”的监测、审计与追溯条款。
第六是再出口和转运为禁止。
8位芯片禁止销往毛子、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古巴、蒙古和安南等几个巴统红线国家。白名单华约国购买,需添加禁止转运、转售、用途、及惩罚条款。
16位芯片仅东德自用,销往任何华越国家,都需要事先申请并获批。
第七是包括结算方式、安全隔离、授权定价和交流限制在内的商务与人员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