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程宿屿。
一直以来,从未变过。
说“不”这个音节时,她看到程宿屿捏着戒指盒的手紧了紧,眼神错也不错地看着她。
薄诗继续说下去。
“……不想知道我是怎么喜欢上你的吗,阿屿?”
程宿屿一愣。
他很久没有听到过这个称呼了,像是一个世纪那么久。
薄诗又问:“你还记得我给你的课题吗?”
程宿屿说:“记得。”
“我当时让你研究,我到底喜欢你什么。”薄诗笑了,“其实我自己也不确定。”
“我那时以为是一见钟情。”
薄诗的十七岁,喜欢一个人求而不得。程宿屿的十七岁,以为自己被喜欢的人丢下。
他们反反复复地错过,又相逢。
“但实际上不是。”薄诗看向他,认真地说,“我印象里的第一次见面,现在想想,那应该是久别重逢。”
“……”
所以她的喜欢那样没有道理,又来势汹汹,像漫山遍野的灿烂花丛。
程宿屿一脚踩进她的春天。
“没有丢下你。”
薄诗朝他伸出手,言笑晏晏道:“我十七岁生日时见到你的那一刻,就又喜欢上你了。”
——她说又。
程宿屿沉默着给她戴完戒指。
然后直起身,一声不吭地吻了上来。
这个吻堵住了薄诗的喘息和惊呼。
以及一句让人心跳过速的,我愿意。
……
“也许面对遗弃,所有人的表现都是一样的,即使是一个非常有序的脑子,也无法承受自己不被爱。”
很多年前读到这句话时,程宿屿坐在在图书馆,手中这页久久没有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