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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第1页)

包括那条不太欢实的鱼,虽然不欢实,但是还活着,野生动物的生命力很顽强。

订婚宴的菜品都是超额准备的,平时也有稳定合作的猎户,温家不缺肉类。

但是温财主是在大门口张贴告示的地方,接待的萧明允,很多人围着看呢,不全买了多没面子。

最重要的是,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温知严把酬金兑了现。

告示贴出来的时候,就有人说二十两只是个幌子,根本给不了那么多,看不起谁呢?

猎户们和看热闹的人们,把萧明允围了好几层,或是问他在哪儿打的,或是夸他技术好。

或是恭喜他领了钱,或是夸他生得俊,大汉叼着稻草,看了看手里奄奄一息的大雁,转身离开了。

有位婶子问萧明允娶没娶妻,萧明允说他已有家室,大家开始哄笑那位婶子。

谢澄安小小的一只,很容易被人群淹没,他看着人群中心被称赞的萧明允,高兴之馀又很快清醒。

萧明允生得好看,字也好看,还有百发百中的本事,他呢?诶?一袋钱突然跑到了他的手里。

萧明允微笑着点了点头,算是应答了此起彼伏的赞美和祝贺,他穿过人群,把钱交给了老婆大人。

萧明允:「要不要逛逛?」中午就啃了个干馍馍,肯定饿了。

阳光洒在萧明允高挺的马尾,微风吹过,在谢澄安眼里扬起点点光影。

在大庆,普通百姓没有别的发型,几乎全是丸子头,一切都是为了干活方便。

可是萧明允嫌丸子头麻烦,也未到及冠的年纪,所以总是梳高马尾,倒也干净利索。

谢澄安最先喜欢上的就是萧明允的头发,青丝如瀑,光彩照人。

不自信的情绪一闪而过,这么优秀的人挣了钱还要交给他,所以他才是最厉害的。

谢澄安:「好呀,你想吃什么?」

喧闹又忙碌的白天,不肯给大脑胡思乱想的时间。

二人离开温府的时候,恰好遇到温财主的二公子温如玉。

他兄长过两日就要定亲了,他便跟书塾请了假,有人来借那本惊艳了整个书塾的《孟子》。

温如玉:「爱惜着些,别弄坏了。」

温如玉的同学:「知道,必定比我家的传家宝还爱惜。」

谢澄安和萧明允对视了一眼,眼睛里有着不能宣之于众的骄傲——他家小鱼儿写的他写的。

谢澄安的眼里还有些不甘心,萧明允摸了摸他的头——不打紧。

打野猪的时候,谢澄安的衣裳被树枝刮烂了,缝一缝还能穿,他不想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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