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老头儿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我去那做什么?20年前,一位来自王城的贵族生了怪病,要寻一条只有无名海存在的鱼类做药引。
众所周知,乐尔曼都的冒险者是最多的,贵族便派仆人把这项任务发布到了乐尔曼都的冒险者公会。
凡有意向者,皆可接受任务!奖励非常丰厚,有400枚金币呢!
别看我这样瘦小,20年前,老头子我可是一名远近闻名的冒险者呢!”
远近闻名?有待商榷,阿莫什摸了摸下巴,这老头儿说他去过无名海,也可能是吹牛……
必须让他拿出点证据来!
阿莫什斜睨着他,仍做出一脸的不信任,“口说无凭,你拿什么来证明呢?”
老头儿瞬间急了,竟是连酒也不喝了,焦躁中还失手将几个喝空的酒杯打翻在了地上,可因为静制力场的原因,一点儿声音也没有传出去。
阿莫什与老头儿,仿佛处于酒馆的真空地带,在四周喧闹的众人中,上演着一场无声的话剧。
“我,我有证据的!”老头儿激动的手舞足蹈,声音也因为酒精变得结结巴巴。
“在,在乐尔曼都的博物馆!那里,那里……那里有我捕来的鱼的骨头!鱼、鱼骨还在、在博物馆里展览呢!”
阿莫什眸光一闪,这种事一查便知,老头儿犯不着撒谎,这么看倒是确有其事了。
“那么说你任务成功了?那你应该很有钱才对,怎么还如此落魄呢?”
老头儿叹了口气,垂下头颅,他拿起桌前最后一杯啤酒,仰头喝掉一半。
他放下酒杯,贼溜的双眼此时失去了神采,“没、没有,我失败了。
虽然我抓到了鱼,但在回来的路上它让一头海怪给吃了,我拿回的只是它的骨头。”
阿莫什沉默,不禁对老头儿另眼相看,老头儿干瘪的身体,贼溜的双眼以及对金钱贪婪的态度一度让他以为这不过是个酒馆中骗吃骗喝的老混子。
没想到这样的老家伙也曾是无名海上的勇士。
敢去无名海并且能活着回来的家伙,绝对超过了市面上70%的冒险者。
他是怎么变成这副样子的呢?
“无名海上发生了什么?你不该这么落魄。”阿莫什带着一丝敬意的问道。
“哈哈哈哈哈!我,我不该这么落魄?”老头儿好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一仰头,他喝尽最后一口酒。
他笑得满脸泪痕,给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悲切。
“曾经我也认为我能干出一番事业,曾经我认为我将成为最伟大的冒险者!”
他无奈的摇摇头,目光低垂看着自己破旧的皮靴。
老头儿就如同脚上的靴子,早已失去了新鲜的光泽,只剩下日积月累形成的褶皱,和脱落下皮革而光秃秃的靴身。
他就像光秃秃的靴身,曾经的梦想是皮,早就从他的身上剥落了。而今剩下的,不过是个在酒馆混吃混喝再骗点钱的老头儿罢了。
“可我只是个普通人,既不是魔法师,也不是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