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何秀被撞了一下腰。
赶紧摸摸钱袋子!还在,里面块状的物体也还在。
不是小偷。看着眼前这个傻不拉几穿着裘衣的家伙,脑袋指定有点什么大病。
大哥六七月的天,穿个毛皮大衣,闹哪出啊。
神经病!
“对不起,对不起啊,我刚刚看街道看花眼了,没注意”
“哎,兄弟肯定是第一次来金都吧,没关系没关系,你慢慢逛吧”
何秀过去拍了拍这个傻不拉几的大个子。
就自己走了。
大个子看着远去的何秀,明明带着两个卫士,可被自己撞到以后还这么温和,肯定是个好人,不由得发出感慨:“金都的大哥,真是个好人啊”
何秀走在路上,藏在衣袖里的手正抓着一个小包。
摸了摸,大概有几锭,悄悄的看了一眼,心里暗骂:煞笔,出门带这么一大笔金子。便宜我了。
这就是穿越诸天的好处,妙手空空街头到街尾,钱拿到手抽筋。
这一手早就学起来了。
“抓住哪个贼偷啊~”
何秀听到这话,看了过去,一个脏不拉机的乞丐正在笑嘻嘻的到处乱跑,后面一个系着围裙的家伙正在追赶!
何秀感觉这尼玛会不会是……黄蓉吧!
看看喉结,听听笑出来的银铃之声,嗯!这就是哪个16岁就敢从海岛出发跑遍全国的丫头了。
黄蓉轻功还可以,正在借着各种地形和物体戏耍店家。
这只是调皮罢了,可怜了那些为了生计摆摊的人啊。
何秀想到了一个计划~在心里嘎嘎嘎的笑了起来~
何秀看准时机一个健步上去,抱住了黄蓉,手还在柔软的地方故意的,用力的,捏了捏。
什么叫尖叫,这就可以听到了。
啪~
被何秀抓住了打脸的手。
“小兄弟,你怎么偷人馒头呀”
黄蓉还没说话呢!
店家气喘吁吁的喊到:“你~跑……馒头还我”
黄蓉正被刚刚哪袭击搞得心头乱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