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赛一次? ”
“当然是私下进行即可。如果兼盛大人答应的话,加上兼盛我们四人就行。裁判由晴明大人担任,讲师则与那一晚相同,是博雅大人……”
“但是,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
博雅这一问,忠岑便深鞠一躬,说:“说实话.其实那首‘恋情未露’和歌,并不是忠见所作。”
“是代作吗? ”
“是的。”
忠岑点点头。
“但是,代作并不稀奇。迄今许多人的歌会之作,都是他人代作。仅此并不足以成为重赛的理由……”晴明说道c
情况正如晴明所说,这一时期拿到歌会上的作品,未必都是作者本人的创作。
许多歌人把别人吟咏的和歌当做自己的作品推出,这样的做法很普遍,也是被认可的。
“但是,说是代作,在此我却要老实说出来,创作那首和歌的,其实是鬼。实在是很丢脸啊。”
忠岑满脸惭愧说道。
“鬼?!”
博雅不觉叫了一声。
“是鬼。而且不仅是那首和歌,那天晚上忠见所有的和歌——不,迄今我和忠见在歌会时吟诵的所有和歌,其实都是鬼吟诵的。”
像是豁出去了,忠岑一口气说完,这才打住。
“全部……都是鬼? ”博雅问。
“是的。”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说来话长。我初次遇鬼,是在宽平三年的春天……”
“那么说——”
“是距今七十年前,我十八岁的时候。”
忠岑喉间带着痰音说起来。
七
我生于贫困的地方官之家……
壬生忠岑开始叙述。
因自幼便深切体会到贫困的滋味,从明白世事起,便有了进京谋求更高官位的心愿。
“卑微的小官真的很糟,不做到高级的宫位,不可能过上像样的日子。”
这是父亲经常念叨的话。
忠岑喜欢创作和歌。
虽然不是高手,但好歹也算自幼能够吟咏和歌。
千方百计想要以创作和歌为进身之阶,只要有歌会之类的机会,便到处找门路推销自己的作品,然而都失败了。
只要有钱,便能托上更大的人情、门路.也能推销自己的和歌,但他既没有钱,也没有门路、熟人。
我降生在一个什么家庭啊!
忠岑甚至诅咒过父亲的窝囊,但后来,他明白到自己并没有创作和歌的才华。
好歹能咏歌——然而毕竟只是还算不错,却实在不是歌会那样的场合拿得出手的。
不过,是否好歌,自己还是能明白。
只要他听过,就能判断出那首和歌的高下,分得出是好歌还是坏歌。他察觉到这一点。
因此,他也能估计自己的歌才大致在何种程度。
“具备辨别和歌好坏的眼力和创作和歌,看来是两回事啊。”忠岑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