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檀在谢之煜脸颊上亲一口:“这样可以吗?”
“不够。”
余檀又在谢之煜唇上亲一口:“这样呢?”
谢之煜一脸得意忘形:“还不够。”
气得余檀在他喉结上咬了一口,掐他脖子:“喂!这个家里到底谁做主呀?”
谢之煜笑得肩膀都在颤动,抱着余檀妥协:“唱唱唱,这个家里你最大,你做主,你说了算。”
一个人唱歌能有多好听呢?
余檀没有去过大型演唱会,倒是在一些安静的音乐酒吧里听过驻唱唱歌。听说那些驻唱基本上算是一个酒吧的门面,是用来吸引顾客的。
谢之煜比余檀听过的所有酒吧驻唱唱歌都要好听。
他懒洋洋靠在露天的沙发上,话筒拿在手上,眼眸里是余檀,低沉的一字一句:
“jtlikethelightoftheafterthedarknesshasgone
就像黑夜过后的晨曦
theshadowofyloveisfallgonapcewherethesunalwaysshe
我的爱降落在一个阳光永远照耀的地方……”[2]
闹哄哄的现场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认真听着谢之煜唱这首老歌idonanttosaygoodbye
谢之煜似乎与生俱来有一种气场,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他穿一件素色的短t,露出手上大面积的纹身,不会让人觉得突兀,仿佛他本该就是如此的野性不羁,不能被任何人所驾驭。
可是偏偏,他温柔的目光望着余檀,抱着她,眼里都是她。
没人再起哄了,因为见怪不怪了。
总之,谢之煜是被余檀吃得死死的。
余檀也被谢之煜迷得不要不要的,一开始还会放不开,现在直接双手勾着他的脖颈,挂在他的身上。
听着他唱歌,想起那会儿高,她让他唱歌,他用粤语低低地吟唱。
他唱歌的样子好像和平时不一样,脸上的表情不多,可是声音却是那样深情,叫人沉沦。
一曲完毕,谢之煜把话筒往旁边一放,双手拥着余檀,只问她:“喜欢么?”
余檀点头:“好喜欢呀!”
何止是余檀,众人也没料到谢之煜唱歌会有这么好听,简直跟开了挂似的。
谢之煜得寸进尺,问余檀:“既然喜欢,有没有什么奖励?”
“你想要什么奖励?”
谢之煜在余檀耳边说了一句话。
余檀红着脸,却点头同意:“好呀。”
“真的?”
“真的。”
谢之煜说着就要起身拉余檀:“现在就走。”
余檀:“能别那么心急吗?”